1.目的为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和安全防护能力,增强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的身体健康,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3.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0号4.管理职责1)公司总经理应保证安全培训教育和学习所需的时间、资金和设施被等的适时投入。2)安全部是本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从业人员的总体状态,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及相关培训教材的选用和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考试)、发证、登记、归档等工作。3)各部门、项目部制定并上报各自的培训计划,依据培训计划的安排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活动。5.内容及要求5.1.安全培训教育规划1)职能部门、各项目部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 结合本部门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报安全部。2)安全部根据各部门、项目部的培训需求,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年底根据各部门、项目部下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中要有培训目标和对培训效果的要求。>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按计划组织培训,相关部门、项目部要积极配合。>组织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检验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指导按培训类别建立培训档案。5.2.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公司各级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人员(即三类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水利部、建设部的要求,按照资质等级和规定的最低人数标准教育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经验,熟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运用专业知识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少于32学时,主要负责人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5)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合格证后,三年复审一次,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考核、取证和参加继续教育复审工作。5.3.从业人员培训5.3.1.再培训1)公司普通员工每年接受不少于15学时的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再培训以提髙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培训内容包括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5.3.2.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应对新从业人员在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项目部、班组),总学时50学时。公司级、项目级培训时间各15学时,项目部及班组班组级20学时。1)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2)项目部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5.3.3.转岗培训公司调整从业人员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项目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不少于16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5.3.4.“四新"培训各部门釆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 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釆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4.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和项目在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场(场) 施工人员等安全培训教育的同时,应积极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将经常性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在特殊情况下,根据施工危险程度应增加教育次数。2)所有员工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经常性安全教育,对于三次以上不参加经常性安全教育人员,应提出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严重违章违纪工作人员或施工人员,由所在项目部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安全管理人员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5.5.班前安全教育项目各班组应每天上工前,开展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对当日施工生产的危险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操作规程要求等情况做简短明了的安全教育。5.6.配需效果的检查与改进1)各类专项培训结束后,培训的组织部门要组织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的方法可釆用考试、座谈、实际操作演练等方式。2)培训的组织部门要从培训的方式、授课的安排、授课的质量、培训的考核结果等几个方面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以提高培训的有效性。5.7.档案管理1)安全教育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个人档案,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对个人受教育情况进行详细记载。2)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单位,应做到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内容、课时、考核、授课人和检查、总结等记录。3)项目部应按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要求,充分整合资源,抓好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6.记录记录为非永久性记录,由安全部负责保管原件,保存期限为2年。7.说明安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和解释部门,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8.附录无